近日,我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以北京尊龙凯时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就此问题,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自成立至今从未开具过商业承兑汇票,任何以我公司名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虚假,该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二、就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出具或承兑的虚假票据,我公司依法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相关各界谨慎处理,避免上当被骗。 三、就任何假冒我公司名义出具或承兑票据,或其他有损我公司声誉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尊龙凯时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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